宁波能源: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于2026 年4 月1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 席董事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度经营计划》;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70 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6-021)。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宁波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捐赠金额单笔不超过25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年度总 额不超过2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额度内进行对外捐赠,授权自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 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2026-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关联方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按40%股权比例提供 担保总额、担保余额均不超过4,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项目贷款外担 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 年,项目贷款担保有效期以项目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 签署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工商银行宁波市分 行、农业银行宁波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中国进出 口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广发银行宁波分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北京银行宁波分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江苏银行宁波分行等银行(上述银行均 包含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0 亿元综合授信,最高融资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公司最 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同时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 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以上 授信业务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期间内签署有 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均存款额不超过1 亿 元人民币(不含保证金以及专户存款),授信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的条件下,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楼松松回避表决。
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总投资6.5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内根据 经营需要进行热网管道、技改项目及综合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遵循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及相关管理细则进行相应的审批、招投标、结算审计等程序。授权期限 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对外投资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 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投资业务的议案》(2026-02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详见公司同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2026-026)。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