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8  惠而浦(600983)公司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吴胜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吴胜波:

经查,你作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副董事长,你配偶在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4,100股,成交金额合计94,413.00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4,100股,成交金额合计28,618.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格整改。公司将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