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6-04-10  惠而浦(600983)公司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有关规定,作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泽莹女士、邬琳玲 女士和董事长梁昭贤先生组成,王泽莹女士系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为会议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3日,以通讯的形式沟通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同意公 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方案。

2、2025年4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阶段性 沟通会议,听取并同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阶段性沟通意见。

3、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听取并同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并同意公司 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度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事项。

4、2025年8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沟通并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沟通并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事项,同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进行了审核。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在为本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则》等有关财务审计 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 责,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保 质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因此,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 告等资料,以及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途径,掌握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对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做出判断。与普华永道中天就年审的审计方案、审计重点、审 计结果、业务分析等重要方面深入讨论,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出具了书面审 核意见,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4、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5年度, 公司根据证券监管规则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 董事会以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 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通讯及现场参会的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 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 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会计 师事务所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泽堂

王泽堂

邬琳玲

J-

梁昭贤

国 哪 股份有限 六年四月八日 惠面 董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