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机械: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645,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7,043,925股的7.53%;本次办理股票质押的股份27,7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3515%,占公司股份总数约2.2099%;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的股份为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828%,占公司股份总数约0.3978%;本次质押和解除质押办理完成后,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5,220,7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9102%,占公司股份总数约5.188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建设机械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3年10月24日将其所持有的16,670,000股公司流通股质押给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将其所持有的11,110,000股公司流通股质押给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两项合计质押股份27,78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资金用途 |
柴昭一 | 否 | 16,670,000 | 否 | 否 | 2023年10月24日 | -- | 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7.6130 | 1.3261 | 个人资金需求 |
柴昭一 | 否 | 11,110,000 | 否 | 否 | 2023年10月24日 | -- | 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1.7385 | 0.8838 | 个人资金需求 |
合计 | -- | 27,780,000 | -- | -- | -- | -- | -- | 29.3515 | 2.2099 | -- |
柴昭一先生本次股票质押,未被用作重大资产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柴昭一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3年10月25日将质押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5,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到期购回交易即解除质押手续,该部份股份的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22年10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3年10月25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柴昭一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5,0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282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3978%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 94,645,920 |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5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65,220,7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8.9102%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1884% |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为到期解除,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视个人资金需求情况而定。
三、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65,220,7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8.9102%,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5.1884%。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办理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