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机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希格玛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事务所登记设立,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截至2023年末,希格玛事务所拥有合伙人共51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希格玛事务所于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希格玛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报审计会计师第一次沟通会,会议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管理层及希格玛事务所主审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沟通;听取了董事会秘书李晓峰报告的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财务部部长程欣女士报告的公司年度财务情况,以及主审会计师俞鹏先生报告的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预审情况;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内部审计制度;建议公司和希格玛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规范操作、实事求是地完成年报审计披露工作。
3、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报审计会计师第二次沟通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希格玛事务所主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其见面沟通,认真审阅了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认为希格玛事务所为了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做了长时间、大量细致的工
作,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希格玛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设计服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4、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年度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