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机械: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充分讨论了会议议程中列明的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陕西新能联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无轨胶轮车合同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陕西新能联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无轨胶轮车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胡立群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西安重装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为子公司西安重装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