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的提示性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淮22转债”转股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5.67%减少至60.50%,被动稀释5.17%。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淮22 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得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5.17%,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金额30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7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淮22转债”,债券代码“110088”。“淮22转债”自2023年3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8年9月13日。
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期间,连续16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淮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淮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淮22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淮2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即2024年4月2日)在册的“淮22转债”全部赎回。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日期间,“淮22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12,222,78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481,035,925股增加至2,693,258,709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北矿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淮矿创新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国元资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29,355,2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67%。因上述可转债转股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0.50%,合计持股比例减少5.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1508200390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方良才 |
注册资本 | 426,311.42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3年3月15日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
经营范围 | 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焦炭、高岭土、煤层气开发;电力;矿建;化工产品、火工产品、建筑建材、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生产与销售;机电维修;土地复垦;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资管计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31686376P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沈和付注册资本:436,377.79万元成立日期:1997年6月6日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等业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3年3月19日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4年4月2日 | 被动稀释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淮北矿业集团 | 1,603,035,295 | 64.61 | 1,603,035,295 | 59.52 | 5.09 |
国元资管计划 | 26,320,000 | 1.06 | 26,320,000 | 0.98 | 0.08 |
合计 | 1,629,355,295 | 65.67 | 1,629,355,295 | 60.50 | 5.17 |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淮22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尽快披露《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