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参会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相关债权571,849.93万元(其中应收淮矿股份债权461,849.93万元,应收碳鑫科技债权11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淮矿股份进行增资,其中324,893万元计入淮矿股份注册资本,其余246,956.93万元计入淮矿股份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淮矿股份注册资本由675,107万元变更为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4-065)。
二、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市场化竞买煤炭资源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决策权限内授权经理层办理“连续12个月内通过市场化竞买煤炭资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以下事项,以及为市场化竞买煤炭资源需提前支付的保证金、开具保函、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市场化竞买煤炭资源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4-066)。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