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浙文互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段盛行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就其任职资格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段盛行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段盛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