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股东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浙文互联”)的通知,因杭州浙文互联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杭州浙文互联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杭州浙文互联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序号 | 过出方 | 过入方 | 过户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浙文暾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24,804 | 0.0084 |
2 | 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3,447,563 | 2.25 | |
3 | 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5,559,929 | 1.72 | |
4 | 上海鸣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867,704 | 1.40 | |
合计 | 80,000,000 | 5.38 |
鉴于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文投资”)已与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新锦”)、上海鸣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鸣德”)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且博文投资为杭州浙文暾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暾澜”)的控股股东,博文投资、浙文暾澜、临安新
锦、上海鸣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在一致行动期间(即自杭州浙文互联持有的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临安新锦、上海鸣德之日起至2025年2月23日止的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博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4,948,453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6.47%。本次非交易过户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博文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财政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杭州浙文互联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博文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财政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杭州浙文互联注销后,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股东,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