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9-12  浙文互联(600986)公司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目 录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14点00分;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9:15-15:00;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3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的出席情况

2、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3、宣读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5、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现场投票表决

6、宣读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7、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投票结果

8、宣读会议决议

9、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与会董事签署决议与会议记录

11、会议结束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达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本次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

四、登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有序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提前将股东发言登记表提交主持人,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对议案进行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现场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议案一: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21,464,299.7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74,208,027.96元,母公司盈余公积为149,593,002.95元(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上述母公司盈余公积149,593,002.95元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二、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弥补亏损方案将使母公司累积亏损减少149,593,002.95元。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度末母公司盈余公积为0元,2023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4,615,025.01元,公司2023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1,871,296.81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议案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天圆全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汇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姓名项目组成员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中汇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徐殷鹏项目合伙人2001年1999年2020年6月2024年超过10家
杨光照签字注册会计师2015年2011年2021年1月2024年3家
许菊萍质量控制复核人2002年2000年2002年5月2024年超过1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下降20.35%,主要为市场环境、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