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关于资产租赁展期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航民股份(600987)公司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租赁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租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瓜沥镇政府”)污水处理资产的租期已届满,为继续满足公司印染废水处理的要求,将租赁期限延续三年。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2014年,为推进航民印染业实现更好的发展,顺利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以及对东片污水处理公司周边有关民房拆迁安置和拆迁地块征用,公司与瓜沥镇政府协商一致,就公司租赁瓜沥镇政府污水处理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等有关事宜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书》、《资产租赁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4-020号及临2014-026号公告)。主要约定:

租期每三年为一期,期满后续展;在条件成熟时,瓜沥镇政府将通过一定程序使公司作为唯一受让者合法取得标的资产,公司购买标的资产价格为瓜沥镇政府受让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让的标的资产之评估值,即人民币45,568,137.82元;在租赁期间,公司因标的资产的管理、运用、再投入、改造、处分或者其他情形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属公司所有;针对拆迁所需的资金,第一期资金预付2,500万,由公司先行垫付并作为公司未来竞得拆迁所形成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之预付款;如公司竞得拆迁所形成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则拆迁垫付资金待拆迁所形成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后,瓜沥镇政府所得款项予以归还;如公司未竞得拆迁所形

成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瓜沥镇政府将促使有关部门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将公司先行垫付的拆迁所需资金和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一并计算支付给公司。

2017年,双方同意将租赁期限再延续三年至2020年10月10日,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2020年,双方同意将租赁期限再延续三年至2023年10月10日,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现因《补充协议(三)》项下资产租赁期限已届满,拟与瓜沥镇政府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将租赁期限续展三年。《补充协议(四)》为《资产租赁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四)》有约定的,以《补充协议(四)》为准。《补充协议(四)》未有约定的,仍以《资产租赁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约定执行。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资产租赁展期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顾欢军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10777号

本公司与瓜沥镇政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在租赁期间,公司完成了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处理后出水达到印染废水国家间接排放标准及地方污水处理公司的进网要求。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租赁展期,满足了公司印染废水处理的要求,能够推进航民印染业实现更好的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资产租赁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