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租赁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租赁展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