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31  航民股份(600987)公司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37,805,0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亿叁仟柒佰捌拾万零伍仟圆整)的价格购买深圳百泰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金缘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尚金缘”或“标的公司”)65%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二、 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第57号)。通知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尚金缘珠宝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