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
3、议案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萧山航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
村)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朱重庆
●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 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会议须知》
三、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报告和议案(由大会指定人员宣读内容)
序号 | 审议议题 |
1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
回答
五、工作人员向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发放表
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
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参加现场表决票清点工作
七、清点人代表公布现场表决结果,并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清点人代表公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并将表决结果报
告主持人
九、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是否通过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会议发言登记处登记。主持人将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票。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议题一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9月1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不低于2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实施。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29,999,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5%,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29,999,986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818,859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818,873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0,818,85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50,818,859股,无其他种类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0,818,87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20,818,873股,无其他种类股。 |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及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