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8  航民股份(600987)公司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尚金缘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尚金缘”)。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深圳尚金缘提供最高额保证,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深圳尚金缘提供担保余额为75859.7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深圳尚金缘提供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5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深圳尚金缘核定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航民股份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航民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深圳

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深圳尚金缘提供最高额保证,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深圳尚金缘提供担保余额为75859.77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尚金缘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二期百泰珠宝大楼一楼法定代表人:朱立民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7月12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金银铂饰品的批发业务;镶嵌饰品的批发业务;品牌策划咨询、珠宝加工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贵金属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金银铂饰品的生产、加工业务;镶嵌饰品的生产、加工业务。

股东情况:航民股份持有深圳尚金缘65%股权,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尚金缘35%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2470.67154958.98
负债总额143309.78130910.12
净资产19160.8924048.86
营业收入437946.61252848.32
净利润9188.414885.7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证期间:①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③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④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⑤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尚金缘的担保,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5954.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4%。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