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7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李金阳女士直接持有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190,410,5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4%。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李金阳女士累计质押所持股份106,282,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5.82%,占公司总股本的6.39%。
? 李金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烟台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瀚丰中兴”)持有公司51,515,1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0%。本次股票质押后,瀚丰中兴累计质押股票27,533,04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53.45%,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 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瀚丰中兴合计持有公司241,925,7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4%。本次质押及解除股票质押后,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33,815,04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数的55.31%,占公司总股本的8.04%。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瀚丰中兴的通知,李金阳女士将其质押的部分赤峰黄金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瀚丰中兴以其所持有的部分赤峰黄金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 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李金阳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40,718,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1.3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45%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
持股数量(股) | 190,410,595 |
持股比例 | 11.4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06,282,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5.82%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39%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金阳女士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事项,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质押情况
2023年12月25日,瀚丰中兴将其持有的27,533,040股赤峰黄金股份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进行融资。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 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烟台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27,533,040 | 否 | 否 | 2023-12-25 | 解除质押登记日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45% | 1.65% | 偿还债务 |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李金阳女士与瀚丰中兴系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 本次质押前 | 本次质押后 | 占其 | 占公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股) | 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所持股份比例(%) | 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李金阳 | 190,410,595 | 11.44 | 147,000,000 | 106,282,000 | 55.82 | 6.39 | 0 | 0 | 0 | 0 |
烟台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51,515,151 | 3.10 | 0 | 27,533,040 | 53.45 | 1.65 | 0 | 0 | 0 | 0 |
合计 | 241,925,746 | 14.54 | 147,000,000 | 133,815,040 | 55.31 | 8.04 | 0 | 0 | 0 | 0 |
注:上述比例加总数与合计数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6,282,000股,占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43.93%,占公司总股本的6.39%,对应融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1,476.3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533,040股,占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11.38%,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对应融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质押风险可控。
2、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李金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正在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