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总额5.10亿元,公司已向瀚丰矿业增资2.90亿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23年2月10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2月9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因瀚丰矿业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