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李焰、毛景文、沈政昌、胡乃连、郭勤贵的独立性及其自查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焰、毛景文、沈政昌、胡乃连、郭勤贵的任职、兼职情况以及其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