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日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股份确定。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7名激励对象在2022—2023年2个会计年度中未能达成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其在两个行权期内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180万份。本次注销股票增值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