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12  宝丰能源(6009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鸣林先生、李耀忠先生、孙积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每三年对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一次审议和披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拟签订2025年-202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盖章生效。

1.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2.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3.宁夏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4.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5.宁夏宝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6.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7.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8.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9.宁夏华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10.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

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11.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租赁框架协议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刘元管、高建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刘元管、高建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为基数,其中,中小股东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98元(含税),大股东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6,627,791.21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60,000万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表决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真实、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请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债务偿还、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盈利和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元管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元管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建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兆元先生、高宇先生、李志斌先生、王敏先生、孔军峰先生、宋江学先生、杨兵先生、邵林先生、韩华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何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助理;弋朝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王东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爱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爱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中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聘任人员简历附后。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80亿元的新增及续贷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5年度新增及续贷授信额度内对公司在办理金融机构借款及因办理借款涉及的资产抵押等事项进行决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简 历

刘元管先生,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此前,刘元管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富宁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高建军先生,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此前,高建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等职务。

陈兆元先生,196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2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陈兆元先生还曾担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南化公司氮肥厂副厂长等职务。

高宇先生,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9年12月至2025年3月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此前,高宇先生还曾担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济师、财务处处长等职务。

李志斌先生,197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李志斌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经理、烯烃厂厂长等职务。

王敏先生,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1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王敏先生还曾担任银川火车站运转主任、副站长等职务。

孔军峰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此前,孔军峰先生还曾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灵新煤矿党委书记、矿长,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宋江学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此前,宋江学先生还曾担任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杨兵先生,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24年1月至今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杨兵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调度室主任、总调度长等职务。

邵林先生,198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程师。2024年1月至今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邵林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储运公司总经理、焦化厂副总工程师、洗煤厂厂长等职务。

韩华山先生,197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3年1月至今任内蒙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前,韩华山先生还曾担任内蒙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延长中煤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

何旭先生,198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4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此前,何旭先生还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总监、总裁助理、建设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弋朝山先生,198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本科学历,工程师。2020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此前,弋朝山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车间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王东旭先生,197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25年3月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25年3月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此前,王东旭先生还曾担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宁夏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处处长、中国石油宁夏炼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等职务。

黄爱军先生,196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7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前,黄爱军先生还曾担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综合处处长等职务。张中美女士,197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9年5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此前,张中美女士还曾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查询,以上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