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议案
三、决议
四、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一、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人:张成伟先生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创电子高新区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与会人员听取议案汇报并审议
1.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
(四)投票表决
1.股东及代表现场投票
2.推举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3.清点表决票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五)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宣读会议决议(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二、议案
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2021年年报及内控审计项目招标文件约定,“采购合同按照服务内容每年度分别签订,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完成后,双方无异议的,可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3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特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等资格。截至2023年12月,大华所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2023年度大华所实现业务收入约32.53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共承担436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所”榜单行业第十。
分支机构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长江西路687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4楼,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
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2021年年报及内控审计项目招标文件约定,“采购合同按照服务内容每年度分别签订,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完成后,双方无异议的,可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特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等资格。截至2023年12月,大华所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2023年度大华所实现业务收入约32.53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共承担436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所”榜单行业第十。
分支机构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长江西路687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4楼,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
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7月24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36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719,280股限制性股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述事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6,009,092股变更为273,289,81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6,009,092元变更为人民币273,289,81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00.909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28.9812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600.909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328.981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三、决议(会议召开后公告)
四、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会议召开后公告)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