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10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参与投资的常州疌泉新增引入三名有限合伙人,分别为盈富泰克、常创集团和科技人才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从10,065万元增加至22,065万元。公司认缴金额不变,认缴出资比例相应调整至17.11%。本次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常州疌泉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6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3,775万元认购常州疌泉建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疌泉”或“基金”或“本合伙企业”)37.51%的合伙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近期,常州疌泉新增引入三名有限合伙人,分别为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富泰克”)、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创集团”)和常州高新区科技人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技人才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从10,065万元增加至22,065万元。马应龙认缴金额不变,认缴出资比例相应调整至17.11%。常州疌泉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新增合伙人后,基金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占比 |
1 | 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65万元 | 1.20% |
2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775万元 | 17.11% |
3 | 宁波传承佳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万元 | 9.06% |
4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025万元 | 18.24% |
5 |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00万元 | 18.13% |
6 | 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000万元 | 18.13% |
7 | 常州高新区科技人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00万元 | 18.13% |
合计 | 22,065万元 | 100.00% |
二、本次新增合伙人情况
(一)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LX9934
2、成立时间:2016年9月28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205
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5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盈富泰克(深圳)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56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基金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
8、主要股东:国家财政部
9、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其他关系说明:盈富泰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086997832G
2、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303室
4、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
5、法定代表人:王昕
6、注册资本:6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和管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服务,税务服务等。
8、主要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其他关系说明:常创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常州高新区科技人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YLHY587
2、成立时间:2019年6月25日
3、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A座4楼
4、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东路河海商务大厦9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高新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8、主要股东: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其他关系说明:科技人才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合伙协议主要变化
(一)主要新增内容
本次新增引入的三名合伙人中盈富泰克为国家引导基金,常创集团为常州市引导基金,科技人才基金为区级引导基金。新增合伙人对退出、返投、跟投、管理团队等进行了约定。
1、退出
(1)盈富泰克、常创集团因自身存续期届满而合伙企业尚未终止的,有权退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才基金、常创集团有权选择部分或全部提前退出:
①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投资且未能有效整改的;
②科技人才基金、常创集团决策过会后,普通合伙人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完成
本合伙企业设立手续及基协备案的;
③科技人才基金、常创集团决策过会后,其他出资人未在6个月之内完成首期出资的;
④科技人才基金、常创集团出资后,本合伙企业超过6个月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⑤本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不符合本合伙协议投资政策导向的;
⑥本合伙企业运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⑦普通合伙人60%以上股权的股东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⑧普通合伙人本身有违法违规行为;
⑨常创集团对本合伙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低于60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
2、出资与返投
常创集团进行二期出资除应满足一般出资缴付条件外,还需满足:引进并投资龙城英才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返投常州市内投资金额不少于3,200万元;科技人才基金进行二期出资除应满足一般出资缴付条件外,还需满足:引进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返投常州高新区的投资金额不少于3,200万元。
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累计投资于常州市范围内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低于常州市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倍,引进并投资于常州市范围内符合常州龙城英才创业类人才条件的企业数量累计不少于8个。
科技人才基金完成首次出资3年内,本合伙企业累计投资、引进常州市高新区范围内符合常州龙城英才创业类人才条件的企业数量不少于5个;本合伙企业投资于上述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本合伙企业投资区外企业返投至常州高新区(新北区)设立产业化企业的实缴注册资金额、本合伙企业管理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为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引进的科技项目的实缴注册资金额不低于科技人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倍。
上述投资企业必须为非持股平台性的可实际产业化公司。
3、跟投
常创集团、科技人才基金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经拟投资标的公司同意后,有权选择对基金投资的项目进行跟投,跟投金额原则上合计不超过本基金对该单个项目投资金额的30%。跟投出资主体为常创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科技人才基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4、不谋求控制权
如本合伙企业或其合伙人拟进行任何可能导致国家引导基金、常州市引导基金分
别对合伙企业达到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事宜,则国家引导基金、常州市引导基金有权单方决定选择否决该等事宜或减少全部或部分认缴出资额,其他合伙人同意无条件配合前述决定。
5、合伙份额转让
在完成约定的科技人才项目引进数量指标、投资金额指标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合伙人有权(但无义务)在科技人才基金出资6年内一次性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价格购买其出资形成的合伙份额。常创集团可以选择保留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也可以选择按照科技人才基金同等条件退出。
6、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本合伙企业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关键人士”)共3人,其变更需经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2/3以上的合伙人(包含引导基金)同意。
(二)主要修订内容
1、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8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投资期为4年,自全部合伙人完成首期出资实缴之日起算,剩余期限为退出期。
2、募集规模:本合伙企业目标募集规模为24,065万元,后续可向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募集资金,或通过既存合伙人增资认缴出资的方式,将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增加至24,065万元。本合伙企业目前认缴出资总额为22,065万元。
3、出资缴付: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金额分二期到位,其中普通合伙人应当先于有限合伙人实缴当期出资。合伙人首期出资合计14,258.5万元,第二期认缴出资额应于首期实缴出资的70%以上已用于投资后且投资情况满足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后的30日内缴足。
4、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委派4人,马应龙委派1人,经本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盈富泰克、常创集团、科技人才基金有权各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观察员可列席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5、投资业务: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为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具体重点布局长三角地区的优质企业,行业以大健康、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其中,涉及到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的投资范围需为大健康,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本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兼顾成长期和成熟
期项目。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以上应投资于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缴付的每一期出资中,投资于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合伙企业当期实缴出资的60%。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常州疌泉新增合伙人主要为扩大基金规模,整合区域投资资源,进一步提升投资能力。上述新增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变更后,马应龙认缴出资额保持不变,认缴出资比例相应调整至17.11%。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