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时间、原因及内容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 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26 年1 月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 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按照该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 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相关要
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