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0-29  南网储能(600995)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储能”、“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575,24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1,999,833.67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2,515,054.0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9,484,77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493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

根据《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做出合理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总装机规模 (万千瓦)项目总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投资(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梅蓄一期电站120705,170.24150,000.0074,948.48
2阳蓄一期电站120762,737.90170,000.00110,000.00
3南宁抽蓄电站120793,612.75401,000.00401,000.00
4梅州五华电化学储能项目739,549.7119,000.0019,000.00
5佛山南海电化学储能项目30170,340.9580,000.0080,000.00
6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110,000.00110,000.00
合计3972,471,411.55930,000.00794,948.48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到期资金已全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产品类型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金额实际收益
招商 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2023年12月08日2024年01月02日1.65%-2.35%80,000.0080,000.00128.77
合 计128.77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为56,367.63万元(不包含尚未到期的暂行补充流动资金102,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再投资。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具体实施方式

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决策下列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授权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八)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可随时取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存放募集资金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会构成关联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产品的金额、品种、期

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经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八、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姚雨晨 胡治东 马忆园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