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广网络: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1  贵广网络(600996)公司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简称“贵州证监局”)《关于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巍、翟海虹、黄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号,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巍、翟海虹、黄宗文:

经查,你公司存在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跨期确认投资收益等问题,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此外,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的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总经理李巍、财务总监翟海虹、董事会秘书黄宗文,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李巍、翟海虹、黄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法合规意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立即对后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问题

2022年度,公司在办理应收款项以资(物)抵债业务时,存在个别项目利用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说明作为抵债资产作价依据,导致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的问题,涉及金额为1032.51万元。抵债协议签署前,公司已委派人员了解相关资产的市场状况,未发现抵债资产价值显著低于预评估价值的情况。当时确未取得该资产的正式评估报告,公司将委托该评估机构尽快出具正式评估报告,预计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较小。

(二)关于“跨期确认投资收益”问题

2022年度,公司未按照资产实际移交时间确认资产入账时间,导致跨期确认投资收益的问题,涉及金额为68.81万元。经初步测算,预计调减2022年度净利润金额为26.97万元,占经更正后2022年度净利润的2.07%。由于该会计差错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较小,公司将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更正相应财务数据。

(三)关于“未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问题

2022年度,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采用修正后相关参数重新测算并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公司管理层将修正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理解为对会计估计的运用,导致未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的问题(未及时披露不影响2022年度财务数据)。

公司将严格按照贵州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加强上市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