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开滦股份(6009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本次为其担保金额:20,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9,608.96万元?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2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签署编号为“HETO22700000620230800000005BZ01”的《保证合同》,为唐山中浩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两年的20,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唐山中浩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其生产营运资金。唐山中浩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5576763157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17日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239,404.25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氢气、硝酸、环己烷、环己烯、甲醛溶液、三聚甲醛(经营至2024年11月19日);1,3—二氧戊环生产(经营至2024年5月14日);聚甲醛、己二酸、二元酸、环己醇、解吸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脱盐水、除氧水、中水、塑料粒料及筛板生产、销售及出口;聚甲醛、已二酸的检测;余压利用;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安全阀校验。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

截至2022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8,613.53万元,负债总额146,506.27万元(其中贷款总额35,000.00万元,流动负债141,140.47万元),净资产252,107.2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72,885.57万元,利润总额4,591.36万元,净利润4,792.20万元。截至2023年1-6月,唐山中浩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08,867.04万元,负债总额153,394.61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5,000.00万元,流动负债148,066.32万元),净资产255,472.43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实现133,605.53万元,利润总额3,358.96万元,净利

润3,357.99万元。

截至本担保日,唐山中浩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在“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20,000.0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24个月。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向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借款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唐山中浩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唐山中浩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不超过85,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唐山中浩公司提供担保20,000.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65,000.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

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担保事项,均系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96,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34,750.00万元,剩余额度161,65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19,358.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4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