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张嘉颖符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嘉颖为公司总会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我们认为张嘉颖符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嘉颖为公司总会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