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6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9月4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保字第2024080801号”的《保证合同》,为炭素化工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87个月66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目的是为保障炭素化工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同日,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315XY240731T00003501”的《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炭素化工公司最高限额5,0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炭素化工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炭素化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0,814.74万元,负债总额41,504.7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7,6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241.96万元),净资产29,309.9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50,108.96万元,利润总额-1,991.09万元,净利润-1,957.77万元。截至2024年6月末,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948.84万元,负债总额43,897.9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8,13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100.12万元),净资产29,050.92万元,2024
年1-6月份营业收入实现73,678.61万元,利润总额-289.92万元,净利润-319.98万元。截至本担保日,炭素化工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72%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2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66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4日至2031年11月15日止。公司为该款项提供担保,该担保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招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期间为炭素化工公司申请《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限额5,000.00万元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唐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炭素化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炭素化工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与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
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炭素化工公司提供担保5,665.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2,335.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70,9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56,415.00万元,剩余额度214,535.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15,09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0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