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4  九州通(6009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4-058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中山广银办理完成3,150万股的股份质押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3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2%。

●公司股东中山广银持有公司股份335,35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5%;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中山广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7,335,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0%。

●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成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7,313,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5%;其所持公司股票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234,065,06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2.1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7%。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收到股东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银”)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

中山广银将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山 广银31,500,0002024/8/12以解除质押日期为准汉口 银行9.39%0.62%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投资”),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为楚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67,313,035股(含其他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95%。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234,065,06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52.1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7%。

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成日,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楚昌投资535,856,64310.63%216,191,100216,191,10040.34%4.29%0000
上海弘康1,088,326,78221.58%680,762,670680,762,67062.55%13.50%0000
中山广银335,357,2756.65%235,835,220267,335,22079.72%5.30%0000
北京点金276,531,4245.48%000.00%0.00%0000
刘树林70,818,0061.40%69,776,07469,776,07498.53%1.38%0000
刘兆年60,422,9051.20%000.00%0.00%0000
合计2,367,313,03546.95%1,202,565,0641,234,065,06452.13%24.47%0000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中的417,071,912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62%,占公司总股本的8.27%,对应融资余额1,099,140,000元;质押股份中的554,758,592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43%,占公司总股本的11.00%,对应融资余额1,767,527,720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发行债券、上市公司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且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无可能引发的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