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3-0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本次会议由霍达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刘杰先生将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刘杰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及经营管理经验符合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2、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3、刘杰先生任职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委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并变更公司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及电子呈交系统获授权人士的议案
1、委任刘杰先生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
2、委任刘杰先生接替吴慧峰先生担任公司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委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邝燕萍为授权代表刘杰先生的替任人;
3、委任刘杰先生为公司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获授权人士;
4、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公司秘书处理及执行所有有关上述变更之事宜,包括通知香港联交所及有关之政府部门。
上述委任事宜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就委任刘杰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给予为期三年的豁免,豁免本公司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的规定。在此期间,刘杰先生将由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邝燕萍女士辅助,履行其联席公司秘书职能。香港联交所已经授予该项豁免。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刘杰先生简历
附件
刘杰先生简历刘杰先生,1971年12月生。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刘先生于2016年12月至2023年3月先后担任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23年3月担任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3年3月担任招商局仁和养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担任招商局仁和厚德医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曾任公司资本市场策划部总经理助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副财务总监,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杰先生于1993年7月获得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工业管理工程(工业会计)专业工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获得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7月获得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刘杰先生确认,除上文所述外,其与招商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