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成立于1992年9月,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4月25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审核意见,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以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与安永华明召开2024年度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
(三)2025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以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与安永华明召开2024年度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情况、审计结论以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重要事项及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审阅了安永华明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总结的报告文件。
(四)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