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煤业:关于参股公司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解散批复的公告
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解散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的股权。财务公司于9月25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金复〔2024〕627号),同意解散财务公司。2020年10月山西省对原同煤集团、晋能集团、晋煤集团进行重组,组建新的晋能控股集团。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现晋能控股集团下属共设有两家财务公司,分别为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晋能控股集团拟将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详细情况请见临2024-008号公告。后续公司将根据财务公司清算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