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3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第
页共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281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晋亿实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晋亿实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晋亿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晋亿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页共7页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晋亿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晋亿实业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第
页共7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3.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79,269.00万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万元,募集现金48,411.8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5.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566.1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7.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7,377.6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8,553.8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148.3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0,022.95 |
第
页共7页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0.7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8,576.7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199.1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将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第
页共7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