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柳钢股份(601003)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熊小明先生、吴丹伟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其中,待吴丹伟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其聘任正式生效。

独立董事:胡振华、吕智、罗琦、池昭梅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