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裴丽群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简历
裴丽群:1974年10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铁路局太原北车辆段财务科科长、总会计师,大秦公司太原北车辆段总会计师,太原铁路局计量所副所长兼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太原分站副站长,太原铁路局太原铁路新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自2020年11月起从事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智化转型工作,担任筹备组副组长。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