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致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致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至4.99%,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持或减持。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秦铁路”)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低于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信金融资产基于对大秦铁路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其价值的认可,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可转债转股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日持股至907,075,935股,成为公司持股5%的股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31】。2024年8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持有的5,739,000张可转债实施转股,获得公司股份
98,270,547股,持股数量累计增至1,005,346,482股,占公司总股本19,702,038,199股(《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因实施可转债转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13】披露数)的5.10%。截至2025年2月7日,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143,264,483股,进而导致中信金融资产持股比例由5.10%被动稀释至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拥有权益 股份种类 | 拥有权益 股份数量 | 持股 比例 | 拥有权益 股份种类 | 拥有权益 股份数量 | 持股 比例 | |
中信金融资产 | A股普通股 | 1,005,346,482股 | 5.10% | A股普通股 | 1,005,346,482股 | 4.99%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信金融资产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1月18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因实施可转债转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的总股本计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信金融资产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2月11日《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的总股本计算。
注3:前述期间中信金融资产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中信金融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55774 |
成立日期 | 1999-11-01 |
注册资本 | 8,024,667.9047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刘正均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经营范围 |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 |
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1999-11-01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
联系电话 | 86-10-59618888 |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持或减持。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4.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