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金陵饭店(6010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2023-014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楼第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0,870,8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1.50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茜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陶彬彦先生、陈仲扬先生、刘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曹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羽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870,81010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870,81010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4、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870,81010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870,8101000000

6、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870,8101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870,8101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870,8101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1,202,89210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1,202,8921000000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1,202,8921000000
8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31,202,8921000000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31,202,8921000000
10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议案31,202,8921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晓春、夏维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股东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