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关于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23-023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饭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84亿元,用于偿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与金额: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向金陵饭店集团借款1次,累计借款余额为1.84亿元(含本次拟授权的借款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73%
?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降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饭店集团”)借款人民币2.14亿元,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化利率3.6%。截至目前,公司该项借款余额为1.84亿元。
考虑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金陵饭店集团续借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4亿元,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偿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借款利率不低于金陵饭店集团超短融债券发行成本,不高于1年期LPR,资金来源为金陵饭店集团发行债
券所筹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签订借款协议等,并根据相关规定组织资金的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该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金陵饭店集团持有本公司169,667,9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5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3年2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毕金标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陵饭店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6.88亿元,净资产59.08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9.60亿元,净利润-1.56亿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金陵饭店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84.27亿元,净资产59.04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8.95亿元,净利润3621万元。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资金来源:金陵饭店集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部分募集资金提供给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主要用于偿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
2. 借款资金额度:不超过1.84亿元,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借款期限:自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公司可在借款期限内根据
金陵饭店集团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在约定总额度内分次借款和续借。
4. 借款成本:不低于金陵饭店集团公司超短融债券发行成本,借款利率不高于1年期LPR。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首次借款利率为3%。
5. 还款方式:按发行的各期债券偿还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6. 担保或抵押情况:拟根据借款金额,以本公司持有的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对借款进行质押担保。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资金继续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主要用于偿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大股东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会议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可持续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资金流动性。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控股股东金陵饭店集团续借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4亿元,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偿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续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大股东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