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
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