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