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收购报告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连云港股票代码:601008.SH
收购人名称: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项已取得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出资的批复》(连政复〔2024〕47号)的批复文件。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89.51%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58.76%的股份。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2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2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5
四、收购人最近5年所受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6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6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 7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8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 8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8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0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 ...... 10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 ...... 11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 ......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2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3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13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13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4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 14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 14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 ...... 14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14
五、员工聘用重大变动计划 ...... 15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 ...... 15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6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7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0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0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1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22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1
- 1 -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 指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连云港/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股票 | 指 | 连云港,代码为601008.SH |
收购人/连云港产投 | 指 | 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港口集团 | 指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港口控股集团 | 指 |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划转 | 指 | 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港口控股集团持有的港口集团89.51%的股权,从而间接收购连云港58.76%股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连云港市国资委 | 指 | 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政府 | 指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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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连云港产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收购人名称 | 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陈士彬 |
注册资本 | 3,138,536.739512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0MADY8YMAX7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保税物流中心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食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公共铁路运输;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燃气经营;港口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保税仓库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国际班轮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船舶制造;船舶修理;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船舶港口服务;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计量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24年8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
- 3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 |
邮政编码 | 222042 |
联系电话 | 0518-82388688 |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连云港产投的控股股东为港口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国资委,连云港产投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连云港市国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港口控股集团为连云港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收购人以外,港口控股集团控制的主要一级子公司及主营业务如下:
序号 | 被投资企业 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89.51% | 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现制现售饮用水;保税物流中心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公共铁路运输;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燃气经营;港口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保税仓库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
- 4 -
序号
序号 | 被投资企业 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船舶港口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制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修理;计量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 | |||
2 | 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实业投资;港口岸线开发;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赣榆有限公司 | 100% | 港口物流与贸易;港口工程与开发;航运交易与服务;资本运作;口岸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连云港新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00% |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港口码头装卸与仓储;港口物流与贸易;港口工程与开发;航运交易与服务;口岸信息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上海郁州海运有限公司 | 100% | 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际班轮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6 | 连云港港口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企业资产管理;房屋租赁;污水处理;供应饱和蒸汽;垃圾处理;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管道维护;机械设备维修;房屋维护;广告牌租赁;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灌云有限公司 | 100% | 港口码头装卸与仓储;港口物流与贸易;港口工程与开发;航运交易与服务;资本运作;口岸信息服务;市政 |
- 5 -序号
序号 | 被投资企业 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8 | 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72.46% |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等设施;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危险品除外)、港内驳运;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房地产开发;货运代理;码头及配套设施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连云港新旭港液化烃码头有限公司 | 51% | 码头开发与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连云港金港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建设开发,房地产及园区的开发、销售、租赁;物业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连云港港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保卫;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安全防范咨询服务;保安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连云港金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00% |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3 | 连云港金瑞码头有限公司 | 100% | 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国内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4 | 连云港金诚码头有限公司 | 100% | 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国内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连云港金祥码头有限公司 | 100% | 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国内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市政府经研究决定组建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府产业投资平台,主营业务包括国有资本运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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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064.38 | 1,000.06 | 903.13 |
净资产 | 329.95 | 313.20 | 282.13 |
营业收入 | 216.44 | 205.88 | 197.09 |
主营业务收入 | 206.38 | 194.60 | 186.3 |
净利润 | 4.90 | 4.67 | 4.37 |
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1.57% | 1.55% |
资产负债率 | 69.00% | 68.68% | 68.76% |
注1:鉴于本次无偿划转系将港口控股集团持有的港口集团89.51%股权、市政府持有的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9.75%股权、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划转出资到收购人名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收购人最新三年模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金专审[2024]357号)。注2: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期初归属母公司净资产+期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100%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四、收购人最近5年所受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5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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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陈士彬 | 董事长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闫超群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姚保举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刘杰 | 董事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张义勇 | 董事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匡友本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吴治明 | 监事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张同航 | 监事 | 中国 | 连云港市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5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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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为坚定不移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筑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协同提升的格局,市政府经研究决定组建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市政府将其持有的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9.75%股权、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及港口控股集团持有的港口集团
89.51%股权无偿划入连云港产投。前述无偿划转将导致连云港产投间接收购上市公司58.76%的股份。
本次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港口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连云港市国资委。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4年11月6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具《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出资的批复》(连政复〔2024〕47号),原则同意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及股权划转方案。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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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港口集团股东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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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连云港的股权;港口集团直接持有连云港729,000,735股股份,占连云港总股本的58.76%。连云港的控股股东为港口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国资委。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连云港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后,连云港产投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港口控股集团直接持有的港口集团89.51%股权,从而间接收购连云港729,000,735股股份,占连云港总股本的58.76%。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连云港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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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港口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连云港市国资委。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次收购系连云港产投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港口控股集团直接持有的港口集团89.51%的股权,从而间接收购连云港729,000,7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76%)。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港口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连云港729,000,735股股份,其中3,962,114股股份处于冻结状态。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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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系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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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收购系连云港产投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港口控股集团直接持有的港口集团89.51%股权,从而间接收购连云港729,000,735股股份,占连云港总股本的58.76%。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了结论性意见为:
收购人本次收购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详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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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收购人基于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促使上市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没有促使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的处置或重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促使上市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建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促使上市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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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促使上市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员工聘用重大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促使上市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促使上市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促使上市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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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收购人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
2、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提名或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确保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3、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次交易前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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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处兼职和领取报酬;
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如违反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8 -
本次收购的具体收购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方式”。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港口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连云港市国资委。本次收购不改变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连云港产投作为本次收购完成后连云港的间接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相关事宜,在港口集团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基础上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督促港口集团严格遵守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除港口集团承诺解决的同业竞争问题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3、若上市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上市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4、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出现与上市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上市公司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上市公司进行经营。本公司承诺不以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收购人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19 -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5、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6、如违反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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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计划,亦不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1 -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2 -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金专审[2024]357号),收购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模拟合并口径)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62,218,545.00 | 7,571,921,868.85 | 6,791,111,645.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4,368,972.59 | 1,071,362,803.42 | 1,060,317,207.7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0,442,067.08 | 377,436,403.64 | 438,277,258.07 |
应收账款 | 6,169,398,515.99 | 5,787,011,325.91 | 7,576,128,831.24 |
应收款项融资 | 385,428,511.06 | 469,273,095.77 | 333,607,274.97 |
预付款项 | 1,716,890,443.80 | 1,947,971,359.70 | 1,646,494,685.74 |
其他应收款 | 13,941,678,975.57 | 12,168,361,960.07 | 11,448,020,410.79 |
存货 | 9,521,779,178.65 | 8,653,582,463.88 | 7,776,347,619.46 |
合同资产 | 1,271,867.1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999,945.55 | ||
其他流动资产 | 940,364,279.61 | 894,444,539.11 | 1,537,577,449.18 |
流动资产合计 | 42,373,841,356.51 | 38,941,365,820.35 | 38,612,882,328.5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12,463,000.00 | 120,000,000.00 | 122,5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30,096,501.60 | 311,831,729.00 | 307,337,654.68 |
长期股权投资 | 2,562,164,384.68 | 2,467,653,601.82 | 2,327,314,374.9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06,539,386.89 | 1,856,049,861.17 | 49,684,812.8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9,744,608.99 | 784,730,544.61 | 503,474,999.01 |
投资性房地产 | 7,859,040,978.12 | 4,850,531,695.82 | 4,651,832,644.98 |
固定资产 | 20,283,437,645.45 | 20,643,770,304.92 | 18,072,375,930.78 |
在建工程 | 25,998,440,266.90 | 23,183,278,744.21 | 20,338,839,306.69 |
- 2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246,641.69 | 302,266.61 | 346,133.96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8,069,798.78 | 20,347,133.21 | 117,472,370.66 |
无形资产 | 3,471,210,516.66 | 5,792,691,495.24 | 4,264,854,429.98 |
开发支出 | 3,252,095.38 | 1,959,274.70 | 4,074,106.32 |
商誉 | 3,780,499.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9,444,419.37 | 333,456,048.19 | 240,799,736.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8,275,759.05 | 311,455,607.31 | 306,115,956.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1,729,795.83 | 387,017,904.27 | 389,740,104.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064,155,799.39 | 61,065,076,211.08 | 51,700,543,061.78 |
资产总计 | 106,437,997,155.90 | 100,006,442,031.43 | 90,313,425,390.3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151,863,304.69 | 13,176,509,901.15 | 11,360,718,971.3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574,149.84 | ||
应付票据 | 2,240,116,121.60 | 2,594,769,044.96 | 2,220,559,126.21 |
应付账款 | 2,092,056,140.08 | 2,080,154,579.76 | 1,910,193,111.7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86,576,450.17 | 2,252,108,521.60 | 2,218,681,939.58 |
应付职工薪酬 | 196,616,272.92 | 182,157,895.66 | 163,663,373.47 |
应交税费 | 566,172,840.32 | 529,328,082.46 | 561,048,689.34 |
其他应付款 | 1,256,940,767.04 | 1,119,923,192.43 | 1,175,191,628.53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035,648,248.63 | 10,847,461,008.76 | 9,873,293,197.78 |
其他流动负债 | 5,163,086,492.75 | 7,832,564,959.27 | 3,432,438,658.77 |
流动负债合计 | 36,089,076,638.20 | 40,615,551,335.89 | 32,915,788,696.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7,832,465,244.51 | 10,149,266,150.29 | 11,330,694,091.69 |
应付债券 | 13,652,999,563.42 | 11,026,113,679.74 | 11,550,434,765.39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552,176.84 | 15,930,207.44 | 132,898,740.77 |
长期应付款 | 4,667,199,542.70 | 5,755,645,356.01 | 5,545,857,334.70 |
预计负债 | 15,613,579.82 | 15,429,547.08 | 10,089,069.52 |
递延收益 | 119,854,202.93 | 56,708,740.67 | 74,974,503.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3,422,056.23 | 1,051,520,075.68 | 539,209,226.1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2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354,106,366.45 | 28,070,613,756.91 | 29,184,157,731.42 |
负债合计 | 73,443,183,004.65 | 68,686,165,092.80 | 62,099,946,428.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1,070,223,902.96 | 21,383,334,403.07 | 18,426,875,020.91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88,060,064.52 | 891,751,677.23 | -21,611,502.18 |
专项储备 | 10,174,312.86 | 10,557,727.37 | 7,306,290.07 |
盈余公积 | 126,269,543.06 | 126,269,543.06 | 126,269,543.06 |
一般风险准备 | 43,129,723.32 | 42,707,810.08 | 42,045,963.59 |
未分配利润 | 1,264,285,563.83 | 1,310,469,128.49 | 1,196,024,366.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602,143,110.55 | 23,765,090,289.30 | 19,776,909,681.56 |
少数股东权益 | 9,392,671,040.70 | 7,555,186,649.33 | 8,436,569,280.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994,814,151.25 | 31,320,276,938.63 | 28,213,478,962.1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6,437,997,155.90 | 100,006,442,031.43 | 90,313,425,390.34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1,644,199,804.47 | 20,588,436,396.99 | 19,708,822,653.07 |
减:营业成本 | 18,472,098,426.00 | 17,605,380,757.24 | 16,811,887,291.42 |
税金及附加 | 81,302,672.24 | 84,211,624.79 | 120,904,056.47 |
销售费用 | 116,117,861.81 | 115,315,385.92 | 151,443,265.03 |
管理费用 | 1,640,600,759.40 | 1,649,691,095.93 | 1,507,488,416.98 |
研发费用 | 104,204,113.14 | 99,933,788.13 | 134,700,754.63 |
财务费用 | 1,736,860,925.25 | 1,650,092,756.39 | 1,540,219,286.60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3,107,192.50 | 1,799,817,751.31 | 1,655,364,092.36 |
利息收入 | 167,018,297.61 | 195,319,788.39 | 199,884,949.85 |
加:其他收益 | 489,082,939.71 | 226,532,919.70 | 354,321,091.8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086,604.88 | 744,229,788.88 | 881,348,615.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25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074,892.93 | 581,225,739.09 | 80,062,061.4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833,381.13 | -61,140,624.53 | -98,007,513.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0,136.05 | -63,572,088.83 | -21,868,815.5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972,205.35 | 9,475,629.92 | 34,063,682.2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0,098,172.32 | 820,562,352.82 | 672,098,703.77 |
加:营业外收入 | 657,335,567.29 | 100,430,290.06 | 64,809,236.12 |
减:营业外支出 | 55,838,017.36 | 60,981,901.58 | 30,737,011.7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1,595,722.25 | 860,010,741.30 | 706,170,928.12 |
减:所得税费用 | 362,039,849.24 | 393,017,079.89 | 269,436,437.8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9,555,873.01 | 466,993,661.41 | 436,734,490.2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9,555,873.01 | 466,993,661.41 | 436,734,490.2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294,778.37 | 183,756,608.87 | 114,091,066.59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261,094.64 | 283,237,052.54 | 322,643,423.64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6,190,632.49 | 913,505,133.71 | 42,987,858.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6,308,387.29 | 913,363,179.41 | 42,974,644.1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7,150,600.71 | 1,086,842,469.15 | 2,800,962.79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7,150,600.71 | 1,086,842,469.15 | 2,800,962.79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3,458,988.00 | -173,479,289.74 | 40,173,681.3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74,344.29 | 4,619,903.96 | -1,500,561.79 |
2.其他债权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13,136.97 | 113,136.97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0,535,852.82 | -178,212,330.67 | 41,674,243.15 |
7.其他 | 389,061,927.86 |
- 26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7,754.80 | 141,954.30 | 13,214.25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5,746,505.50 | 1,380,498,795.12 | 479,722,348.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5,603,165.66 | 1,097,119,788.28 | 157,065,710.7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0,143,339.84 | 283,379,006.84 | 322,656,637.8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以“-”号填列) | 1,310,469,128.49 | 1,196,024,366.11 | 1,121,363,299.52 |
其他转入 | -175,056,429.79 | ||
八、可供分配的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4,707,477.07 | 1,379,780,974.98 | 1,235,454,366.1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421,913.24 | 661,846.49 |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提取储备基金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利润归还投资 | |||
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4,285,563.83 | 1,379,119,128.49 | 1,235,454,366.11 |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0,000,000.00 | 68,650,000.00 | 39,43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应付其他权益工具股利 | |||
权益性交易冲减未分配利润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未分配利润 | |||
分公司上交利润 | |||
其他减少 | |||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其他调整因素 | |||
十、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以"-"号表示) | 1,264,285,563.83 | 1,310,469,128.49 | 1,196,024,366.11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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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770,941,190.57 | 20,835,112,570.32 | 20,301,774,280.1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5,056,217.28 | 195,991,275.96 | 143,397,625.9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4,240,450.68 | 1,791,368,703.10 | 2,107,716,498.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90,237,858.53 | 22,822,472,549.38 | 22,552,888,404.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167,452,497.94 | 17,461,177,748.95 | 15,659,456,433.1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88,140,177.50 | 2,204,055,387.28 | 2,137,330,143.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5,975,943.18 | 709,262,584.30 | 654,892,218.4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5,520,962.39 | 2,493,930,969.43 | 2,568,211,330.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987,089,581.01 | 22,868,426,689.96 | 21,019,890,124.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148,277.52 | -45,954,140.58 | 1,532,998,280.1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67,968,378.44 | 2,118,756,961.60 | 1,551,825,055.3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2,922,338.06 | 104,392,049.83 | 144,510,248.3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248,966.87 | 37,032,723.71 | 72,751,684.1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4,764.37 | 2,685,505.2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67,343.94 | 70,774,659.14 | 241,104,603.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8,107,027.31 | 2,331,161,158.65 | 2,012,877,096.6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10,070,359.74 | 1,448,956,293.30 | 1,885,708,640.0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38,663,973.95 | 2,128,306,319.86 | 2,548,880,881.8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3,925,831.34 | 35,033,948.63 | 2,303,017.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2,660,165.03 | 3,617,296,561.79 | 4,436,892,539.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4,553,137.72 | -1,286,135,403.14 | -2,424,015,442.4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12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12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547,184,279.41 | 40,255,172,077.34 | 30,821,332,271.54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10,094,195.35 | 1,826,617,681.70 | 4,911,841,154.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857,278,474.76 | 42,081,789,759.04 | 36,976,293,426.5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822,207,845.13 | 34,924,899,063.01 | 32,678,947,876.8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84,123,863.21 | 2,486,264,873.30 | 2,564,876,7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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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12,431,716.03 | 91,332,390.72 | 54,191,641.4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7,756,156.36 | 2,349,754,100.14 | 1,525,129,486.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34,087,864.70 | 39,760,918,036.45 | 36,768,954,116.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3,190,610.06 | 2,320,871,722.59 | 207,339,310.2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2,583.95 | -11,246,146.26 | -244,924.0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1,743,165.91 | 977,536,032.61 | -683,922,776.2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71,188,673.64 | 5,193,652,641.03 | 5,877,575,417.2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12,931,839.55 | 6,171,188,673.64 | 5,193,652,641.03 |
二、最近一年审计意见
本次无偿划转系港口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港口集团89.51%股权、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9.75%股权、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共同转入收购人名下。因此,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连云港产投名下资产将包括港口集团、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及对应权益。港口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港口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业投资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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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公允反映了农商控股集团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以及会计制度和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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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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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收购人的营业执照;
2、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市政府关于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
4、收购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5、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收购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收购人在本次收购过程中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7、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金专审[2024]357号)及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
9、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具体如下: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联系人:韦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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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陈士彬 | |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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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
徐 晨 | |||
经办律师: | |||
邵 禛 | 何佳玥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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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陈士彬 | |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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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股票简称 | 连云港 | 股票代码 | 601008 |
收购人名称 | 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收购人注册地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729,000,735 变动比例:58.7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1月6日 方式:收购人通过无偿划转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89.51%股权,从而间接收购上市公司58.76%股权 | ||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免除理由: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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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注:本次收购系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否√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第24条规定:“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份、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进展:2024年11月6日,本次无偿划转已取得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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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陈士彬 | |
202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