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在本公司河西新总部大楼(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胡升荣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和电话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设立规划工作的通知》,本公司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机构发展规划》。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建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议案
为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持续加强科技研发,进一步提升科技实力,本公司拟选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南部,启动建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该项目占地约33亩,初步设计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