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之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96.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4%,是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2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周崇庆 刘思培 左士萍
2023年4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崇庆:
刘思培:
左士萍: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