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0  文峰股份(601010)公司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21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16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26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7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2,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2.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82,1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848,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0,523,1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807,476,9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8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

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自本次利润分配A股除权(息)日2024年6月26日起,公司回购A股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2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此外,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07,476,900×0.04803)÷1,848,000,000≈0.04698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1-0.04698)÷(1+0)≈3.16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为791.14万股至1,582.2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81%-0.85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