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29,651.35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69,616,377.21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36,354,467.7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8月8日,公司总股本1,848,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4,235,200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1,793,764,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956,827.2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并由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审议通过。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含),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