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05  文峰股份(601010)公司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通知,文峰集团向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天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嘉鸿”)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4年9月23日,文峰集团与上海嘉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文峰集团以每股1.54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100,000,000股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嘉鸿,股份转让价款共计154,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55)及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峰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嘉鸿)》。

二、本次股份过户情况

2024年11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文峰集团与上海嘉鸿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协议转让完成前持有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544,724,56729.48444,724,56724.07
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天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0.00100,000,0005.41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