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对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峰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内容
(一)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强调事项
、2024年
月,文峰股份委托长安信托设立《长安宁·盛世百瑞
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文峰股份作为委托人自行确认融资人,并对融资人资质、标的债权收益权等进行审查;委托人监督融资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信托资金。截止2024年
月
日,投资金额
1.5
亿元。文峰股份在投前聘请中介机构对融资人进行尽职调查,但核查内容不全面,未能了解到部分底层资产的完整信息。
2、2024年8月,文峰股份的子公司文峰科技投资江苏盖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19亿元,因其审计报告合并范围不完整,约定重新审计、评估。后文峰科技与江苏盖睿及其实际控制人签订了《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约定拟对该项投资投前估值做出调整。
截止报告日,文峰股份已对上述两项投资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为公司内部控制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独立判断,审计机构增加强调事项段旨在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截止报告日,公司管理层已针对识别的内控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针对长安信托,公司已委派专人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再次前往现场全面考察底层资产情况,并获取相应的资料;针对江苏盖睿,公司已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增加共管账户解除条件,后续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再由评估事务所结合审计结果进行评估,重新确认投资估值调整
各方持有的股权比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后续,公司亦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加强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全面关注和跟踪公司各项对外投资情况,对投资可能涉及的风险点进行严格把关,有效提升公司内控水平。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