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的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
联合试运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五矿(以下简称“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为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167处煤矿进入规划升级改造核准程序名单批复(黑煤整治办发【2020】7号)的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临2020-031号公告。2021年3月19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资源整合项目,2021年11月5日,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核准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的资源整合及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报告,2021年11月10日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开工建设。
2022年12月底,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已完成矿井的全面改扩建
的建设工程,并向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联合试运转申请。经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对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现场验收认为已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要求后,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向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报告》(新煤管呈【2023】5号),经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已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于2023年5月19日向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报告》(七煤管发【2023】39号),2023年5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同意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11月25日。
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建成投产后,将增加公司原煤自供能力,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水平的提高。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披露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项目进展情况。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