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债权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途公司”)生产进度,满足星途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星途公司
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最高债权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主要用于星途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星途公司销售回款。本次申请债权担保方式是: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相应最高额保证合同或出具最高额保证担保函。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星途公司的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相应最高额保证合同或出具最高额保证担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3-046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日